班干部职责的异化和群体的特权化,显然与学校和老师教育引导不到位有直接关系。对学校和老师而言,选出班干部仅仅是一个开始,而让班干部学会如何在班上“当干部”,则是学校和老师无可推卸的责任。
据媒体报道,日前,深圳市龙岗区一学校四年级某班的学生家长爆料,称其女儿班上大部分学生上周五都因为“不听话”遭到班长的殴打,30多人排着队被“拳打脚踢”。随后,龙岗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,经核查,上周五该班班长组织课间阅读,发现12名同学不认真,以踢脚等不当方式进行处罚和纪律管理。学校目前已要求班主任对班长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,班长已向同学道歉,班主任也进行了自我检讨并向家长道歉。
有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,此事基本得到确认。当前,无论是在大学还是在中小学,个别班干部存在“官僚主义”的问题并非虚构,而班干部当成“官员”来做的情况,从以往各地曝光的案例来看,也并不少见。这为我们提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:学生干部频现耍官威行为,学校和老师在班干部的管理与教育过程中应充当怎样的角色?实际上,如何引导和教会班干部“当干部”,是学校和老师的教育责任,但目前许多学校和老师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。
班干部的职责是协助老师管理班级和服务同学,其中的管理职责是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,具体方法也应以服务的方式进行,班干部个人与其他同学之间是完全平等的关系。但在目前,一些班级的班干部不再是服务者,而是变成了管理者,有的班级甚至在班干部职责里有“班长副班长可代行班主任职权、主持班上工作”“发挥班委会和班干部领导核心作用”等提法。这些颇具“特色”的职责规定,将班干部与其他学生区别开来,成为高人一等的群体,班长就处于这一群体的顶端。
班干部职责的异化和群体的特权化,显然与学校和老师教育引导不到位有直接关系。当学校和老师没有尽到教育职责时,班委会“众官员”很自然地会用自己从影视剧和生活中学来的一知半解的“官场规则”来履行职责,错漏就在所难免。以深圳这所小学所发生的事为例,班主任认为,“孩子之间有些矛盾很正常”。然而,如果班长打人是因为“孩子之间有些矛盾”,那么就是利用班长身份来解决私怨,这就很不正常了。班干部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履职教育,这种情况就会层出不穷。
因此,对学校和老师而言,选出班干部仅仅是一个开始,而让班干部学会如何在班上“当干部”,则是学校和老师无可推卸的责任。遗憾的是,许多学校和老师并没有做好相关工作,甚至在班干部明显越权的情况下,直接为班干部“敢抓敢管”的不当行为站台,助长了一些班干部高高在上的“官威”。对此,教育者应当清醒地认识到,班干部并非“官员”,他们也是普通学生,没有高于其他学生的特权,班干部的身份是热心的服务者,而不是管理者。小学语文课本里有一篇课文《我选我》,内容非常简单,却道出班干部的关键在于两点,即做好表率和具有服务意识。
教育者需要让孩子明白,班干部不仅有不可逾越的管理边界,更要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和起码的服务能力。如果把班干部职责当成了“官员权力”,把同学视为自己的“管理对象”,那么这个班干部注定是不受欢迎的。原本一个优秀的学生,一旦在当班干部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,同学关系处得一团糟,未来将受到影响。学生干部年龄小,少不更事,出现类似问题可以理解,但教育者的及时介入和正确引导,则是无可推卸的责任。各级各类学校应该清醒认识到班干部履职教育的重要性,去掉学生干部的“官威”“官架子”,真正让学生干部得到正常的锻炼成长。(廖德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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